杀灭“四害“措施,并有专人负责除“四害”工作。
第十一条 城镇除“四害”主要控制标准如下:
鼠:粉迹法不超过5%、鼠夹法不超过1%;每一百间房 有新鲜鼠迹 的不超过2%;
蚊:容器积水蚊幼孳生率低于5%;有蚊虫房间少于5%,有蚊虫房间平均不超过3只;
蝇:饮食、食品加工行业无蝇,其他行业和居民住房有蝇房间少于3%;苍蝇的蛆或蛹检出率,单位 、住户不超过2%,公共场所不超过5%;
跳蚤:单位、住户有跳蚤房间不超过5%;有跳蚤卵鞘房间不超过2%。
第十二条 公共环境除“四害”所需经费 ,由当地人民政府在卫生事业费中安排列支。单位和居民住户的除“四害”费用由各自负担。
第十三条 凡申请开设除“四害”有偿服务机构或增加此类经营 项目的单位,须经县级以上爱卫会办公室审批,并经有关部门按规定 公理手续后方可营业。跳蚤怎么消灭为属于蚤目 的完全变态类。俗称革子,跳蚤是小型、无翅、善跳跃的寄生性昆虫,成虫通常生活在哺乳类动物身上,少数在鸟类。触角粗短。口器锐利,用于吸吮。腹部宽大,有9节。有偿服务的收费标准,由县以上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四条 凡在本省境内生产、配制、销售的灭鼠、卫生杀虫药物,须经国 家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持有省级爱卫会办公室和省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该药物的检验合格证。无检验合格证的不准生产、销售。
严禁生产、配制、销售 、使用国 家禁用和伪劣 的灭鼠、卫生杀虫药物。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爱卫会办公室除“四害”监督员。除“四害”监督员由从事除“四害’工作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担任。除“四害”监督员由县级以上爱卫会任命并发给证件。
除“四害”监督员行使下列职责:
依据本规定对辖区的除“四害”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宣传除“四害”知识,指导除“四害”检查员工作;
处理违反本规定 的事件。跳蚤怎么消灭为属于蚤目 的完全变态类。俗称革子,跳蚤是小型、无翅、善跳跃的寄生性昆虫,成虫通常生活在哺乳类动物身上,少数在鸟类。触角粗短。口器锐利,用于吸吮。腹部宽大,有9节。
第十六条 街道和镇 爱卫会设除“四害”检查员。除“四害”检查员由街道和镇 爱卫会任命,报上一级爱卫会备案。
除“四害”检查员行使下列职责:
在除“四害”监督员指导下,检查、督促 本地区单位和住户的除“四害”工作;
协助除“四害”监督员处理 违反本规定的事件。跳蚤防治还有主动离开原宿主寻找新宿主的习性,加上其善跳 ,在鼠简鼠疫流行引起大量疫鼠死亡时,就主动地寻找新宿主并危害人类。跳蚤还能经常随着鼠类的活动而到处播散,也可通过货物行李的运输由一地到另一地。
第十七条 除“四害”监督员、巡查员的证件由省爱卫会统一印制。
第十八条 除“四害”监督员、检查员在执行任务时,有权向受检单位或个人了解除“四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及“四害”密度监测,受检单位或个人不得拒绝和隐瞒。
监督员、检查员执行任务时,必须出示证件。
第十九条 对除“四害”工作成绩优异的单位 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爱卫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条 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或个人,由街道、镇 爱卫会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警告、限期整改、罚款处理:
单位 、住户的农用排水沟渠、沙井、容器积水孳生蚊虫的,责令限期清理,并可按水体面积计算罚款,单位每平方米 罚款100元至500元,住户罚款10元;
单位、住户堆积垃圾 或粪池、粪缸不密封而孳生蝇蛆的,责令限期清理,并可对单位罚款300元至500元,住户罚款50元;
单位室内“四害”密度超过本规定标准的,责令限期除害,并按房间数计算每间可罚款100元至500元。
上述各项,逾期仍不改正者,可加倍处罚。
第二十一条 为除“四害”提供有偿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应确保除“四害”质量。除“四害”效未达到本规定 要求的,应责令限期改进或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所罚款项由提供有偿服务的单位或个人负责。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的,由除“四害”监督员会同工商、技术监督部门,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处理。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拒绝监测、阻碍执法检查而危及执法者人身安全者,由公安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各项罚款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票据,罚款一律上交同级财政部门。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爱卫会申请复议;收到复议申请的爱卫会应在30日内做出复议决定;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起诉,又不执行处罚决定的,由处罚单位 报请同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六条 除“四害”监督、检查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依法办事。对玩忽职守、滥用 职权、收取贿赂者,由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农村应结合“两管五改” 为重点的环境卫生治理,有计划地组织群众开展 除“四害”活动,使其逐步达到控制标准。
第二十八条 市、县爱卫会可参照本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 ,制定实施细则,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