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一直在寻求以立法的形式确认新建房屋预防跳蚤工作的地位和重要性,以获得较为固定和持续防治城市跳蚤的依据。在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国家、省、市、县个层面己经下发和制定了一些有关认真做好跳蚤防治工作的文件和法规。1999年以建设部72号令颁布了《城市房屋跳蚤防治管理规定》,2004年又以第130号令进行了修改,这是我国跳蚤防治管理工作的一个里程碑。但是其法律效力的层级性上仅属于部委规章的范畴,只是行政执法的依据,还不具备更高的法律效力。对社会各界约束力相对较弱。 预防工程技术规范是开展房屋跳蚤预防的技术操作控制依据。但目前缺乏整个行业缺乏权威性、强制性标准的技术操作规范。中物协跳蚤防治专委会出台中物蚁协 应将不合格预防工程的处理步骤和纠正措施的实施过程程序化,程序中至少应包括 :不合格确认、严重性评价、补救措施、原因分析、预防措施、效果监控及永久性更改,并应明确职责、权限,促使有效执行,建立质量问题的处理机制,努力避免质量问题的重复发生。根据不同的质量问题,采取不同的纠正措施。如 ;补防处理 ;在实施跳蚤预防处理前,混凝土地面已浇筑完成,或房屋跳蚤预防施工中电缆和管道入口等部位的局部遗漏,木构件安装到位而未经跳蚤预防处理等,均属于 ;漏防 ;的范畴,应进行补防处理。 ;返工处理 ;实施跳蚤预防处理后,经验收 生产成本,控制质量风险,建立一种讲究实效的标准化管理模式。另外,随着跳蚤预防工程技术的进步、预防工艺、方法等不断发展,跳蚤预防的工作理念也将逐步向IPM方向发展,因此跳蚤预防工程质量质量管理也应及时修正和更新,实行动态管理。本文是结合实际工作中对新建房屋跳蚤预防工程质量监督总结归纳而出,存在一定的局限性。